相对于燃油车来说,新能源汽车更为环保,既有补贴,又免职了拍私车额度的苦恼,很多消费者都不愿应从新能源汽车。但是新能源汽车也不是想买就能买的,首先必须审查消费者的出售条件,即上海户籍、较好的联合报记录、若无充电桩等,其次必须到上海市经信委网站查找近期的新能源车目录,要出售的车型否在其中。合乎出售条件、选好车型后再行回头出售流程,最后发给额度单上牌。
浦东新区消保委近日收到多名消费者滋扰,他们出售新能源汽车卡在了最后一步流程上,无法上牌。这些消费者出售某品牌新能源汽车,缴纳全款提车,两张临牌过期后,4S店工作人员未有为消费者办理上牌申请,多次告知和劝说,获知车辆地标并未过。何为地标并未过?在一线城市的限行措施中,新能源车拥有很多“福利”,例如享用国家和地方的双重补贴、购置税优惠、不受限制的用车指标等。为了防止有个人或企业铁环政策的空子,各地方都会对新能源车的资质展开审查。
而消费者出售的是厂家近期生产的新型车型,因此要新的拒绝接受审查,才能转入地方目录。收到滋扰后,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当面与经营者联系,认为4S店不存在一定的误导消费者的情形,掩饰了地标并未过,继续无法上牌的问题,且予以审查资质的车辆,无法贩卖。
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“消费者拥有得悉其出售、用于的商品或者拒绝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”。经营者回应该款新型车型国家地标已过,上海地区的地标暂在审查中,对于消费者明确提出的退车拒绝,因消费者已托车上路用于,嗣后无法不予退车处置,但是表示同意针对消费者继续无法用车的情况,给与经济上的补贴。经过多次协商,消费者对于经营者的处置方案回应拒绝接受。对于一线城市的消费者而言,出售新能源汽车就是看上政策便捷、价格优惠。
然而从近期再次发生的新能源车上牌滋扰来看,“尝鲜”也有风险。浦东消保委警告消费者,出售新能源车要充份理解车辆上牌的有关政策,合约中也要对上牌期限等事项做出誓约;另外对一部分经营者,浦东消保委也有话要说,掩饰真实情况不是非,法律责任逃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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